婚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婚姻

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来源:网络

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修正的《婚姻法》中,首次提出了离婚损害赔偿这一概念,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四种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作为对弱者的一种法律救助手段,这无疑是我国立法上的一项创举。但在婚姻法中却没有具体规定这项权利应如何行使,那么法律上对此有什么规定?

上述问题是现在离婚案件中一个常见的问题,很多人对此进行咨询。这也是当前颇受社会关注的一个问题,我国立法界及司法界对此问题也相当重视,但此项权利应如何行使、有何限制,《婚姻法》中却并未提及。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特意就这一问题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具体要求是: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的主体;二、只能在被判决离婚时才能成立;三、不得在不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此项请求的提起除上述限制外,还有较为严格的时限。如系无过错方提起离婚诉讼,则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为被告,则既可在诉讼中提出,也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问题单独提起诉讼。无论无过错方是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还是被告,如不依上述法律规定的时限行事,其请求都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