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婚姻

离婚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来源:网络

离婚在当代不是什么稀罕事了,时有发生,因为现在人不在那么封建,所以离婚也不会那么拘泥,那么有人会问离婚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相信大家也有疑问,别着急接下来若悠网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为你答疑解惑。

离婚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离婚赔偿条件之“对的人”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只能是无过错方,也就是说在离婚时,只能由夫妻无过错的一方提起,别的人不满足离婚赔偿条件,无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夫妻双方都存在过错,则都不支持。

二、离婚赔偿条件之“过错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条件最重要的就是法定的“过错情形”,根据婚姻法规定,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只要有上面四种情况之一并满足其他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就可以向法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三、离婚赔偿条件之“必要前提”

在当事人基于离婚的案由诉诸人民法院,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对于当事人基于上面的四种情况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总结起来就是,只要是不离婚或者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而不提离婚的,法院根本不会受理。因此,想要离婚损害赔偿的,只能选择离婚。

四、离婚赔偿条件之“时间要求”

离婚损害赔偿并不是在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的,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无过错方提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否则视为放弃。

2、过错方提起离婚的,如果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出诉讼。

3、过错方提起离婚的,一审时无过错方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无过错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协议离婚的,在协议离婚一年之内且未明确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权利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在这里,尤其要强调的是对时间的要求,很多网友由于生活的忙碌会忽略掉时间上的要求,造成受害反而求助无门的局面。另外,满足里上面的离婚损害赔偿条件后,并不是说去法院提起离婚赔偿就可以得到支持。想得到支持的,必须在收集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在收集证据时,婚外情、家庭暴力等证据经常会被忽略,提供对方存在婚外情的直接证据是非常困难的,而收集的间接证据则有可能因为不能形成证据链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离婚损害赔偿就得不到支持。浪费了巨大的时间及精力最后得不偿失。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