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婚姻

在上海法院起诉离婚时要怎样分割夫妻共有的房屋

来源:网络

夫妻感情不和,起诉上海法院,法院如何分割夫妻共有的房屋?这个问题不少离婚夫妻面临的难题,若悠网律师结合法律规定,举例解答如下:

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男女平等、照顾子女、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也要遵循这些原则来分配。

例如:上海浦东新区的张杨路777号403室的房屋是老公王先生和老婆李小姐婚后共同购买,房屋总价450万,没有贷款,夫妻双方有一个孩子,今年8岁。由于感情不合,夫妻准备离婚,又不能协商一致,妻子委托律师起诉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陆家嘴法庭审理,请问此套房屋归谁所有?

夫妻共同所有,原则上夫妻都有权主张所有权,并要补偿市场价值一半的价格给未拿房子的一方。如果老公想要房子,那至少要支付225万给妻子,如果老婆想拿房子,就要补偿225万给王先生。如果夫妻双方拿不出这么多钱,那么法院可以组织拍卖此套房屋,就拍卖后的价格双方分割。

若悠网律师认为,在离婚诉讼中,涉及房产分割问题比较复杂,特别是涉及拍卖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的时候,纠纷比较的多,律师可以更好的给你争取合法权益。

    上一篇:闹离婚时,对方偷偷把夫妻双方财产(现金)转移该怎么办?_

    下一篇: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分居两年起诉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吗

    TAG:房产分割房产分割感情破裂分割原则上海法院离婚律师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人网网易微博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