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婚姻

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是否必须出庭

来源:网络

一、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必须出庭

1、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

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即使原告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并特别授权给律师,律师也就财产等部分有权代表原告作出处分,律师是无权就身份关系方面的进行处分的。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的)。

2、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出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3、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离婚案件中,被告并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

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缺席方的权利救济和保护

不论缺席方是的确无法获知诉讼离婚开庭信息,还是恶意回避的,只要缺席方认为有错漏,或者对权有异议,或者对债务承担比例不服的,缺席方都可以就财产和子女提起申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和变更;或者缺席方重新提起诉讼,请求依法重新财产或变更抚养权。

但是在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且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缺席方不得就离婚提起再审。

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国内居住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本人不回国参加诉讼。

在国内法院进行离婚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作为代理人,国外律师只能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参考《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可否不回国进行离婚诉讼》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