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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未成年的弟弟谁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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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家庭都要二胎或者更多,为了孩子将来能有个照应。一些父母意外或其他原因去世了,但是留下了未成年的弟弟,弟弟的抚养成了问题。那么父母去世未成年的弟弟谁来养呢?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孤儿的其他监护人不同意送养的,不能送养。《收养法》第13条规定:“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父母去世未成年的弟弟能否送养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依法承担监护职责的人送养所监护的未成年孤儿时,虽然孤儿已无父母,但还必须征得上述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未经他们同意,不得擅自送养。

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不得将未成孤儿送养,只能依法变更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其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当父母去世时,一些直系亲属或有负担能力的亲属都有抚养未成年弟弟的义务,特殊情况下可以送养。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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