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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妻子提出离婚,丈夫如何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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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婚姻的规定,女方在怀孕生育一年内等情形时,男方提出离婚是受限制的,而女方提出则不受限制,这样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妇女的利益,那么怀孕妻子提出离婚,丈夫如何争取抚养权?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怀孕妻子提出离婚,丈夫怎样争取抚养权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在怀孕期限孩子还没有出生,就算孩子出生以后,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哺乳期内抚养权一般会归女方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起诉离婚

除了第一条中规定的几种情况,下列情况也不能起诉离婚:

1、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子女抚养权如何变更

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

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怀孕妻子提出离婚,丈夫怎样争取抚养权”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在怀孕期限孩子还没有出生,就算孩子出生以后,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哺乳期内抚养权一般会归女方所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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