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婚姻

离婚条件不宜过严

来源:网络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可以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我国离婚的法定条件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二)、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看婚姻结合的基础。

2、看婚后感情建立和发展变化情况。

3、看离婚的理由。

4、看婚姻现状中有无和好因素。

相关知识:

离婚的条件确实是需要予以修改了,但是笔者认为,修改的标准不应该是是否更严或更松,而是更加具体和富有操作性。严格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代之以比较客观和实际的标准。比如,规定夫妻分居多少年就可以离婚,有虐待和遗弃情节就可以离婚等等。

但从总体上来说,我不赞成将离婚条件规定过严。原因有三:

一,离婚毕竟是个人私事。严格限制离婚条件显然有悖于现代社会私法自治的大原则。

二,现代社会应该实行越来越多的民主和自由,结婚和离婚的自由是基本的自由,应该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予以限制,以保障人权,尊重个人的尊严。

三,提出严格离婚条件的人多数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分子,家庭的动荡很有可能造成社会本身的不稳定。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