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婚姻

婚外情同居生子后的房产要如何分割呢

来源:网络

婚外情同居生子后的房产要如何分割呢?

在这个案例当中,主要的矛盾纠纷在于黄某为付某购买的房产该如何分割,是作为二人的共同财产分割还是做黄某的个人财产处理。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但是此案例的黄某和付某没有领取结婚证,两人没有法定的婚姻证明,只是同居关系。对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否认定为共有及如何分割,只能依照一般共有财产的形成及处理原则予以分割,即同居期间一方名下的财产不应直接认定属于双方共有,另一方只有在举证证实其与对方有共同的投入并经营,共同创造形成该财产的情形下,才能主张分割共有财产。而此房产是黄某个人出资购买,付某无法证明自己有出资参与,而且在黄某购买房产期间,没有和李某离婚,因此黄某购买的房产属于黄某和李某二人的共同财产,黄某无权做单独处理,付某更加无权要求分割。

黄某和妻子李某结婚近十年,十年期间两人一起努力,在厦门创办了一家公司,收入丰厚,有一定的资产,并且育有一儿,今年8岁。14年3月份,黄某在出差过程中认识了25岁的姑娘付某,之后两人之间产生感情,并且发展到进一步的同居关系。14年12月份,付某怀孕生下一儿(化名:黄二子),黄某在其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东莞全额为付某购买了一套房产,之后付某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里面生活。

今年1月份,黄某为了和付某结婚,向李某提出离婚的要求,经过协商李某同意了。然后黄某满心欢喜的找到付某和她协商结婚事宜,但是最终因为付某对黄某的资产安排不满意,不同意与其结婚。3月黄某将他和付某所生的儿子黄二子带回厦门并且和李某复婚,付某非常生气,于是将黄某告上法庭,要求获得黄二子的抚养权,要求黄某一次性支付所有的抚养费,并且将黄某所购买的房产按照两人共同财产来平等分割。

法院经过核实审查做出如下决定:

1、为了减少对年幼的黄二子的成长带来的影响,将黄二子的抚养权判定给付某,黄某拥有探视权,但是黄某要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知道黄二子18岁为止。

2、驳回付某提出的分割黄某为其购买的房产的要求。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