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婚姻

居间人忠实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网络

在现实生活中,居间人扮演着中立角色,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费用,作为居间人要履行忠实义务,不能有任何的欺诈行为,那么居间人忠实义务包括哪些内容?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居间人忠实义务包括什么

居间人的忠实义务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居间人应将所知道的有关订约的情况或商业信息如实告知委托人。

2、不得对订立合同实施不利影响,影响合同的订立或者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3、居间人对于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以及后来的订约情况,负有向他人保密的义务。

居间人在负有忠实义务的同时,还负有尽力义务。判断居间人是否有尽力义务及其范围如何,应就其合同依照诚实信用原则来解释。报告居间人的任务在于报告订约机会给委托人;媒介居间人的任务除向委托人报告订约信息外,应尽力促使将来可能订约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排除双方所持的不同意见,并依照约定准备合同,对于相对人与委托人之间所存障碍,加以说和和克服。如果居间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居间人则负有尽力提供有关成交机会和商业信息,促使合同订立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第425条第2款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由谁负担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居间人在促使合同成立的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与报酬不是一个概念。因此,有时居间人虽然为促成合同成立付出了劳务和费用,但合同未促成,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只能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居间活动中支出的交通费等。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因费用已作为成本计算在报酬之内,居间人不得再另外请求给付费用。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综合上面的介绍,居间人的忠实义务包括三个方面的要求。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由谁负担居间活动费用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若悠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