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合同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需要通过书面文字或者行为表现出来,并且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那么,合同的签订必须是一式两份吗?只签一份的是否生效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合同的签
在民事合同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需要通过书面文字或者行为表现出来,并且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那么,合同的签订必须是一式两份吗?只签一份的是否生效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合同的签
案情:每年的12月至来年3月间是续签劳动合同纠纷产生的高峰期。由于关于劳动合同续签方面的规定不是很细,此类纠纷的解决往往要参照相近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来处理,这给劳动者维权带来一定的不便。为此,笔者结合具体案例就此类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其所涉及
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合同效力的问题,而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是非常多的,而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是影响合同效力的主要因素之一,合同主体符合要求签订的合同才有效,那么学院能不能作为合同的主体?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学院能否作为合
合同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可以对合同双方进行相应的约束。那么当出现违反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向谁进行投诉呢?这就是大家要弄清楚的问题,对于这反面的规定需要我们从下面的内容中进行了解,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违反合同向谁投
生活中不止会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还会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部分不法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又将同一商品房出卖,导致买受人不能按照约定取得房屋,俗称为“一房多卖”。那么一房多卖如何处理?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
案例回顾:王女士准备送女儿出国,但是手头的钱不够。她就准备将自己闲置的一套房屋出售。为此王女士跑了好几家中介,刊登了售房信息。在某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以尽快帮助李先生销售房屋为由,与王女士签订《房屋出售委托登记表》,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独家委托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二中民初字第8844号原告孔克健,男,汉族,1965年10月12日出生,住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委托代理人陈建民,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委托代理
案件事实:周某与某公司签订期限自2005年7月至2010年7月18日的《劳动合同》(附件《应届毕业生聘用协议书》、《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双方工资约定为1000元,该公司为周某解决了北京市户口。周某于2006年6月30日提交书面
2005年10月16日,万华公司与亚锦公司签订企业转让协议,约定万华公司以18万元将企业整体转让给亚锦公司,亚锦公司签字后支付10万元,余款待交接手续完成后立即付清。同日,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一份,约定转让手续办理完后,由亚锦公司注资70万元
[案情]甲、乙双方签订一份《生姜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甲供给乙生姜10000斤,每斤单价1元;乙付给甲定金2000元;甲每少供应一斤生姜应赔偿给乙0.9元的经济损失,乙每少收购一斤生姜应赔偿给甲0.9元的经济损失。在生姜收成时,生姜市场价
一、问题的提出原告与被告于2004年4月24日签订购货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由原告供给被告总价值约70万元的钢材。付款方式为货到工地付50%款,余款三个月内付清。所欠50%货款以被告所建某楼房抵押。同时约定,如果被告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将所欠货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一、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制度设置的目的在于,因一方当事人的根本违约致合同履行利益不能实现,对方当事人为了防止合同在违约情形下给自己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即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自救措
损害赔偿金、违约金、继续履行损害赔偿与违约金。二者的联系受违约金的性质影响。具体来说,对于补偿性违约金来说,因为这种违约金的目的在于赔偿实际的损失,因而可以替代损失赔偿。一般来说,如果获得这种补偿性的违约金,不得另行要求损害赔偿
如何降低违约金比例《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一百一十四条上,该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
违约金弥补损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约时普遍采用的一种制约违约行为的责任方式。它有如下几个特征:一、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
【案情简介】丰源集团系丙公司下属的国有企业。1997年5月8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兼并协议,约定:甲公司以承担全部的债权债务的方式整建制兼并丰源集团,并向其注入资金后重新将其登记为甲公司的子公司,并取消丰源集团的法人资格。某市市政府作为丰源
近日,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的一纸裁决书,给纠缠三年的一个合同纷争画上了一个句号。三年前,郑州的一家经营印刷器材的公司(简称A公司)通过网上联系,并到杭州实地考察,与杭州一家公司(简称B公司)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标的物是印刷设备。合同签订后,
在一些协议中,对于解约协议也有这样的说法。但是关于解约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就是大家需要了解的一点,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来理解这点呢?这就是本文要为大家做的介绍,对于这方面的情况就看看下面的内容。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对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是非常有帮助的,而依法而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成立后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否则会构成合同违约,那么合同解除后房子归谁?下面由若悠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合同解除后房子归哪一方所有
合同可以根据法律中所规定的相关事项进行,合同解除一般可以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者三种解除方式。那么,装修的合同解除之后能够收回吗?下面就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因拖欠房租而解除租赁合同胡
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后需要进行解除的话,首先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解除有几种方式不同的方式所需要的条件也不一样,具体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合同解除的相关条件有哪
在我国,解除合同有两种方式,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但是解除权不是永恒的,这需要当事人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行使解除权要及时。那么哪些情况下解除权会消灭?今天,若悠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解除权在什么情况下会消灭在判断合同
在现实生活中,我国法律对合同解除权的规定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将合同的解除权赋予合同当事人,而当出现解除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那么,合同解除权在什么情况可以行使呢?若悠网小编带大家
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那么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如何进行?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讲解。合同法第94条
合同债务是指债务人依据法律或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即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的义务。合同债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那么合同债务有哪些类型?接下来就是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给付义务给付义务可分为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1、所谓主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