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向法院申请终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
一、如何向法院申请终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
一、签订的合同未生效如何解除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经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一、合同的类型有哪些(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是否对合同规定有确定的名称与调整规则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是立法上规定有确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如《合同法》在分则中规定的买卖合同、赠与
一、占有改定的所有权可以进行转移吗?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又成立了可以允许出卖人继续占有该物的另一个合同,另一个合同生效时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只是交付的一种方式只适合动产不动产的占有与所有权没有必然联系而动产所有权的
一、撤销合同的诉讼的种类有哪些?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
一、法人车无偿租给公司合同模板包含哪些信息?法人车无偿租给公司合同模板包含的信息有租赁的期限、车辆的车牌号等,无偿合同同时又叫做恩惠合同,其实也就是说其中一方当事人不偿付任何的代价同时又享有合同权利的一种合同。那么关于无偿合同的损失赔偿责任
一、国家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国家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
一、附随义务和随附义务的种类有哪些?(1)通知义务,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2)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义务。(3)协助义务,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
一、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合同法违约金日万分之五合法吗?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合同法违约金日万分之五是违法的,合同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是按照合同金额的按照每日万分之五收取的。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
一、货款违约金计算标准是什么?货款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还款或付款违约金标准的,可以要求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
一、租赁合同什么情况可以无偿提供?1、租赁合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无偿提供,因为签合同的这件事情并不需要向有关部门交费,关键是,除非房东自愿不收费,否则的话,所有的房屋租赁关系都不可能是无偿的。2、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
一、抵押车无效合同诉讼对当事人有用吗?是有用的;起诉,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
一、公积金放款慢交违约金吗1、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超过双方购房合同里约定的,要赔偿违约金的,如果购房合同里没有相关放款时间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的。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
一、合作协议里面违约金怎么写?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在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对违约责任条款列出来,这样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能清楚违约之后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
一、关于建筑施工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是怎么样的?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对双方是否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没有硬性规定
一、什么是根本违约导致的法定解除?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将导致合同相对方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方的严重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
一、指示交付与向第三人履行是什么意思?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26
一、公租房逾期没缴费违约金需要支付吗?公租房逾期没缴费违约金需要支付,绝大多数城市要求,承租公租房要缴纳租房押金,押金为1000元。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公租房可以买。1、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许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钱,分期付
一、无效合同有诉讼时效吗??第一种观点是肯定说。认为无效合同当事人对于其行为的违法性或被欺诈、胁迫是明知的,如果对主张合同无效的权利不加以时间上的限制,那么基于无效合同而产生的所有法律关系就有可能永远处于悬而未决的不安状态,交易安全得不到保
一、无偿保管合同举证责任是什么?双方就保管该批靠背纸已达成了协议,应当认定双方已成立合同关系,被告依据合同规定负有保管该批靠背纸的义务。大陆法国家沿袭罗马法,通常都根据利益关系确定债务人的注意义务,对无偿保管人的注意义务规定较轻,当然,大陆
一、甲乙双方违约金在违约事项发生时必须得支付吗?甲乙双方违约金在违约事项发生时必须得支付,《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减少违约金。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违约金明显超过实际损失的30%的,视为“
一、检测设备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
一、出卖物交付简易交付的定义是什么?1、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先行占有该动产的,让与人如设立和转让其动产物权,无需再为现实交付,让与合同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的交付方式,并没有破坏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而是在特殊情形下的
一、买卖合同诉讼时间是多久?往往发生纠纷就会涉及到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法院来说,买卖合同的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不能当事人随时提起诉讼,法院都要受理。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买卖合同
一、门市无偿使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XX乙方:XX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门市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门市基本情况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XXXXXX的房屋,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用于经营。2、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为XX年。自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