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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有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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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有什么条件

成立买卖合同关系的条件有: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没有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规定的其他成立条件等。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实质要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定其他生效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有什么条件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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