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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

来源:网络

  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是带有公益性质的机构。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1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确立聘用关系,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属以下第种合同期限:

  (一)短期: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中长期: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该项工作(任务)结束时止。

  双方约定试用期为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岗位及职责

  (一)甲方根据需要聘用乙方从事岗位工作;乙方按照岗位职责承担责任,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二)本岗位职责如下:。

  三、岗位工作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乙方有义务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

  (三)乙方如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甲方可以按规定对乙方做出适当的处分、处罚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标准,为乙方提供必需的丁作环境、劳动保护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保健用品,并按照规定保障乙方接受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的权利。

  五、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聘期内甲方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依据乙方的岗位、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支付相应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或按年)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二)双方根据国家和地方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终止、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调转手续。

  (三)乙方应享受的工时、公休节假日、劳动保护、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工负伤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聘用合同期内可以变更本合同的

  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期内,甲方被撤销或乙方死亡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八)乙方承担重要专业技术工作或重大科研项目,如提前解除合同,将给甲方带来技术项目的终止、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技术失密及可能产生较大经济损失的,不得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七、违约责任与经济补偿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按乙方接受培训后每服务一年递减20%的标准追偿培训费。

  (三)乙方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后,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五)款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销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八、人事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自争议发生起60日内向当地同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执行。本合同生效后,有关条款若与国家新颁布的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新颁布的政策为准。

  (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由鉴证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审核签证。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人事档案存档一份,鉴证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公章):_____甲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性别: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出生年月:_____

  文化程度: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甲方地址:_____家庭住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

  根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有、无)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环境、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四、工作报酬

  第四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

  第五条由于工作需要,甲方须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时间、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因公(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公(工)负伤、患病医疗和离退休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条甲方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罚分明。

  第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乙方违反工作纪律,甲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十条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甲方被撤销,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乙方在聘期内不履行本合同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的;

  (四)乙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五)乙方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第十三条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公(工)负伤,病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况解除合同的,甲方要为乙方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间甲方按照不低于乙方基本工资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由甲方按照本市失业保险规定为乙方办理失业手续。

  第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二)乙方患重病或者负伤未愈的;

  (三)乙方因公(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四)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十六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国家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服务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乙方经过必要程序,被招考、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或应征入伍的。

  八、违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

  (一)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四)因甲方被撤销,本合同自行终止的。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工作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收的乙方,应向甲方偿附培训费和招收费。但因国家征集而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情形除外。补偿费标准为:__________

  九、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人事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当事人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和处理。

  十一、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公章):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3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_____性别:_____出生年月: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住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_________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岗位从事____工作。

  (二)甲方依据本《岗位说明书》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本《岗位说明书》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符合规定的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九)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的年限。

  十、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支付赔偿金的标准为_______;

  2、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标准为_______;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十三、附则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法律依据

  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制定本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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