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合同

中国石化要约收购案例概况

来源:网络

(一)事件概述

2006年2月15日,中国石化公布了收购旗下4家上市公司流通股股权的收购要约。根据中国石化公布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国石化以现金方式回购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流通股的价格分别为10.18元/股、13.95元/股、12.12元/股、10.3元/股。相对上述4家公司2月7日停牌收盘价,溢价分别为24.4%、26.2%、13.2%、16.9%。如果目标公司的流通股股东全部接受要约,则收购方需要支付现金总计约143亿元。

2006年3月6日,中国石化宣布获得中国证监会对其要约收购4家上市子公司的无异议函。3月8日中国石化全面启动要约收购程序,收购期为30天。当要约期满时,若目标公司股权分布不再满足上市要求,即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气流通股比例小于总股本的10%,石油大明流通股比例小于总股本的25%时,要约生效。

2006年4月5日,中国石化公告,公司向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的全体流通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的要约期于4月6日届满。截至4月5日,4家公司的预售股份数已超过要约收购生效条件。4月6日之后,上述4家公司停止上市,其余未出售的余股可继续以要约收购价出售给中国石化。

截至6月30日,随着余股收购的顺利进行,中国石化在这4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已高达99.76%、99.81%、99.35%和99.2%,这4家公司基本上已成为中国石化的全资子公司[3]。至此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间第一起要约收购案例成功完成。

(二)收购方简介

收购方中国石化是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独家发起方式,于2000年2月25日设立的股份制企业。于2000年10月18日、19日分别在香港、纽约、伦敦3地交易所成功发行上市;2001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截至到2005年年末总股本为867.02亿股,其中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持有的国有股占总股本的71.23%,未流通的其他国有股和法人股占6.2%,H股占19.34%,国内公众股占3.23%。

中国石化是一家一体化的能源化工公司,主要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采、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纤、化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石油、天然气、石油产品、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中国石化是中国最大的石油产品(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和主要石化产品的生产商和供应商,也是中国第二大原油生产商。截止到2005年年底,中国石化总资产规模为5206亿元,净资产规模为2156亿元,2005年实现净利润395.6亿元。

(三)被收购方简介

被收购公司齐鲁石化、扬子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都是中国石化下属的上市子公司,其中中原油气和石油大明是以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为主导业务的企业,扬子石化和齐鲁石化是以石油化工产品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表1)。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