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合同

房产公司广告属于要约吗

来源:网络

对于房地产公司的广告大家都看得比较多,那么对于这些广告在法律上看是否属于要约呢?这也是我们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那么是否属于要约就要根据下面的内容介绍来看,对于这个问题,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产公司广告属于要约吗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性质上为要约邀请。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大家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就清楚了吧,在实际中这也是很常见的一点,对于购房者来说就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定,才能有利于自己进行房屋购买。但是大家需要对要约这个问题有认识,才能知道法律上的规定。,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