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合同

解除合同函发过去后是否必然导致合同的解除

来源:网络

解除合同函发过去后是不是必然导致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当履行人相主动违约时,是否解除合同函发过去之后,就必然的导致合同的解除呢?同时就合同解除函发送给对方的后果一并进行讨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合同,不得随意解除,同时在合同法中明确解除合同有以下几种形式:约定解除条件的解除,法定条件的解除,以及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解除。也就是不存在当事人任何一方发送解除合同函,就必然会导致合同解除。但是你的发送解除合同函,就意味着你不会再继续履约,所以在没有上述条件下单方发送合同解除函,会导致本方根本违约,会让对方追究违约责任。对方在追究完违约责任后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就要看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如何约定。

会有什么后果?就像前文所述会导致本方根本违约,使得对方追究违约责任。这中间会牵涉到一个问题,是不是解除合同函发到对方手中,对方的损失就是计算到收函之日?有部份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了迟缓履行的迟缓履行金。或者是因为房价下跌,导致买方不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买方单方发函要求解除合同,那么卖方收到解除函之日,是不是卖方房价下跌的损失就只计算到当天?本人觉得因为其合同解除函本身发送并没有相应的依据,所以并不必然合同解除,所以我觉得对方仍然可以计算迟缓履行金。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