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合同

借款人将抵押物重复抵押的应当如何认定其效力

来源:网络

提问:

你好,请问借款人将抵押物重复抵押的,应当如何认定其效力?

铜仁律师解答:

[案情]

赵某某自己经营一家酒店,因流动资金紧张,于是向某银行借款,双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50万元,借款期限1年,自2004年3月9日起至2005年3月8日止,借款利息为月6.43%0,赵某某以酒店所有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到期不能偿还,银行可以以此抵押物优先受偿。合同签订后,双方对抵押机器设备进行了登记。银行依约向赵某某支付50万元。

但是50万元并不足以应对经营中的流动资金短缺的情况,赵某某于是又向狄勤星借款20万元,双方也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约定了借款期限为10个月,借款利息等,同时还约定赵某某以其酒店所有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不能偿还该款项时,以抵押物优先受偿。合同签订后当日,狄勤星将借款交付给赵某某。

虽然两笔借款都已经投入到经营中,但是赵某某的酒店并未有明显起色,借款期限将至,狄勤星与赵某某协商还款事宜,赵某某无力偿还借款,于是同意将酒店所有的机器设备折价,偿还给狄勤星。此时,赵某某向银行借款也已到期,赵某某未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得知上述情况后,将赵咸中告上法庭,要求赵某某偿还借款本息,否则应当以抵押物优先受偿。

[争鸣]

原告银行提出,本行与被告赵某某签订抵押借款协议,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并且还约定赵某某以其酒店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并在合同订立后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现赵某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属于违约,我行有权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如果赵某某不能偿还借款本息,则本行请求以抵押物优先受偿。

被告赵某某提出,抵押物已经被折价,用于归还另外一位债权人的债务,本人目前经济状况紧张,请求延期还款。

[法官点评]

本案主要涉及的是重复抵押的问题。

所谓重复抵押,是指债务人以同意抵押物分别为数个债权设定抵押,使该抵押物上存在着多个抵押权。重复抵押与一物一权主义是不矛盾的,因为按照一物一权原则,不得在同一物之上设定多个相互冲突的物权,但是在同一物上,可以设立多个彼此之间并不矛盾的物权,这不仅使抵押物的价值得到充分的利用,也为融资开辟了更为广阔的渠道,也强化了债权的效力。因为重复抵押行为将会使抵押物的价值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可以使抵押物的担保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同时,由于登记制度可以将重复抵押予以公示,并确定了重复抵押行为的规则,从而避免了重复抵押可能发生的冲突和纠纷。从搞活经济以及充分利用抵押物的价值考虑,法律不仅不应禁止重复抵押,而且应当鼓励当事人设立重复抵押,只不过法律不应当允许当事人设立相互冲突和矛盾的重复抵押。

债权人在已经设定抵押的抵押物上重复设定抵押并非没有意义,而是有其利益取舍的考虑,主要体现在:抵押物的价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随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如已经抵押的房产可能升值,也可能贬值,所以抵押权实现时的价值未必等同于抵押权设定时的价值,如果后一顺序的债权人看好抵押物的升值趋势,完全可以接受已经设定过抵押的抵押物。另外,由抵押物担保的债权未必都需要由抵押物拍卖或者变卖来获得清偿,如果前一债权通过正常履行清偿,则后一债权可以获得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从目前我国的法律来看,我国《担保法》第35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担保法》的上述规定进行了修正,其第51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价值的,超出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物权法》的颁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重复抵押制度。《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有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本案中,银行和赵某某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应当认定为有效的合同。且合同签订后,双方还对抵押物进行了登记。赵某某和狄勤星之间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同样是合法有效的,但其对抵押物没有进行登记,根据“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原则,应当由银行优先行使抵押权。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