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合同

债权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

来源:网络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和他人之间总会有金钱往来,但是当我们将自己的金钱借贷出去后,才发现对方可能没有偿还能力,在这个时候,有很多人都很无赖,其实是可以让对方用有价值的东西来进行担保的,如果你就是这种情况,那么就要好好看看若悠网小编为你推荐的这篇文章。

一、债权担保的方式

1、人保

人保,是指除了债务人财产以外,又附加了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包括保证、连带债务人以及并存的债务承担。我国的担保法上仅指保证。

2、物保

物保是指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作为债权人之债优先受偿的对象,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和法定优先权,担保法上指前3种。

3、金钱担保

是指于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得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包括:定金、押金、保证金。担保法上仅指定金。

二、债权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

根据《担保法》第93条的规定,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以下几种:

1、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

2、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3、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件、传真,债权人接受的;

4、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

上述四种方式中的前三种,适用于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合同。第四种方式单独适用于保证合同。所有担保合同都是要式合同。

什么是债权担保?

债权担保的必要性来自于其性质与效力,债权为请求权,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只能借助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才能使债权得到实现。

然而债务能否适当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状况,即责任财产。

广义上的债的担保,包括狭义的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

狭义的债的担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

俗话说的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无论我们是借款方还是被借款方,我们都要考虑自己的权利和别人的权利,并且维护好这些权利,以免对自己的身心财产造成损失,上述只是简单回答了债权担保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内容,欢迎。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