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合同

承租人离开物品未搬离是否还应继续支付租金

来源:网络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有些承租人房屋到期,就不打算继续租赁了,但是承租人走了自己的所有物品并没有从房子里面搬走,反而霸占了房屋各个角落。因为承租人物品在的关系房东也不敢将房子租给其他人。若悠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一、承租人离开物品未搬离是否还应继续支付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由此可见,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情形下,承租人应将租赁物——房屋返还出租人。《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规定的是次承租人在逾期腾房应交占有使用费,但同理,一级承租人有类似违约情况,也应支付双方约定的或等同租金的占有使用费。当然,如果出租人将承租人逾期未搬离的物品造成损坏的,承租人也可向出租人要求损失赔偿。在此提醒大家可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腾房违约金条款,避免不必要的租赁纠纷。

二、租房时怎样才更好地避免纠纷

1、在签订合同时,将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尽量考虑周到,约定处理方式方法,如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拖欠租金达多少个月以上或拖欠费用达多少元以上,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也可约定拖欠租金可用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也可约定承租方弃置房屋不顾的情形,出租方有权封存、拍卖房内物品,等等。这样,日后出现这样情况,处理起来就有依据。只要这些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令,都是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解除合同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按《合同法》第96条规定,一定要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到对方的手上,并留有证据。只有解除合同通知送到对方手上时,合同才算解除。

承租人在办理的时候可以及时将物品搬走,房东看到承租人物品不肯搬走的情况,可以要求对方搬走,对方不搬走就按照自己方式去处理。承租人离开物品未搬离房东在这时候该怎么样正确处理,应该要及时请若悠网律师从旁指导。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