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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车祸算工伤,老板未与我签合同如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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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是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职工如果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是工伤。那么,上班途中车祸算工伤,老板未与我签合同如何要求赔偿?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上班途中车祸算工伤,老板未与我签合同如何要求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直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意申报工伤认定时要提交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报工伤认定,你们要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

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若悠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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