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当中很大程度是衡量一个人政治能力的指标之一就有其所握有的股权数量以及价值,这是因为拥有股权并不仅仅可以享受经济方面的利益还能够通过股权对公司的运营起到对自己有利的影响,那么有没有不能成为股东的情形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
现实生活当中很大程度是衡量一个人政治能力的指标之一就有其所握有的股权数量以及价值,这是因为拥有股权并不仅仅可以享受经济方面的利益还能够通过股权对公司的运营起到对自己有利的影响,那么有没有不能成为股东的情形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
真金白银投资了公司,就会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只要成为了公司的股东就能够获得相应的权利。但是有些股东却会做一些伤害公司或导致公司有损失的事情,在这时候其他股东想要解除他的资格。针对相关问题若悠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一、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从司法解释
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者跟投资者,在今后公司的发展中,因自己股东的地位也可以享受到一定的权利。但是这些股东的权利是有限制,并不是所有股东享受到的权利都是一样,必须要能按照规定进行限制。跟着若悠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股东权利限制有哪些方式一、是直接
公司股东资格是出资者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股东的资格,可以通过出资方式取得,也可以通过转让取得。那么,如何确认公司股东资格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何确认公司股东资格一、确认股东资
股东因为持有股份而享有股权,股东享有一系列知情权、收益权、诉讼权的。如果发生股权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那么,股权纠纷中如何才能确认股东资格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何确认股东资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一个企业的股东可以分为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那么对于隐名股东的各种法律问题我们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接下来,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若隐名股东协议包含违法条款,其对合同双方是否还具有约束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在市场经济社会,很多纠纷都是因为利益主体各自追求的利益相互冲突而引发。隐名股东现象在我国已出现多年,在隐名股东、显名股东、公司及第三人等众多利益主体之间,形形式式的纠纷日趋增多,许多纠纷并因当事人之间不能很好的协商解决而
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干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赠股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和设立协议一样对股东具有约束作用,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干股股东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有股份的,股份由股东占有。一些人为了规避法律或是其他原因,会借用他人的名义出资,成为隐名股东。那么隐名股东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下面若悠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司法解释(三)》第二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现象叫做名人效应,人们对于一切关于澎湃的人和事物都会进行追求,这使得许多商业品牌或者公司纷纷邀请一些名人作为自己的代言人来进行盈利,甚至允许他们持有相应的股权,那么挂名股东能强制退出吗?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
在现实生活中很从公司为了鼓励员工的积极性,会推出员工持股计划,也就是公司的员工经过考核后,如果符合要求的,公司就会给予一定的股权作为激励,那么公司给部门经理干股是否合法?下面由若悠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公司给部门经理干股是不是合法
当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并达到一定程度时,中小股东有权请求控制股东以合理价格购买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从我国现行《公司法》来看,中小股东要从大股东编织的“经济牢笼”中出来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将自己的股权予以转让;二是公司解散清算后收回剩余
股东如果自己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及时充分掌握公司方方面面经营状况自然容易,但若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将日常管理权委托给董事会和经理,那股东就常常处于一种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这种情形下,“知情权”对于维护股东权益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公司股东如
如果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根据《公司法》之有关规定,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若悠网小编在文章中就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股东有何救济措施进行详细的介绍,欢迎大家的阅读,希望能带来更好的帮助。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股东有何救济措施如果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五十二
新公司法:增加股东诉讼的规定新公司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起诉讼。监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请求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
由于公司人格否认是随着我国《公司法》实施后才逐渐引起法律界关注的问题,因此,此前法律界很少有人从理论和实践上对此进行探讨。令我们注意到的另一个现象是:由于我国企业改革长期沿循着“放权让利”和“两权分离”的思路进行,目的是要“使企业真
在公司的诉讼中被分为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我们很多人都了解一个大概含义,但对于其中的一个具体操作其实是不知道的,或者一知半解,今天若悠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关于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操作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1、公司董事
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为原告的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他的被告是比较复杂的,要看具体情况分析,具体的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是如何确认的,和若悠网小编一起看看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的内容吧。看
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文号:财工字[1993]第474号一、外商投资企业的下列财务问题,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一)关于投资者投入企业的出资或合作条件应当作价的问题。对于投资者投入外商投资企业应当
发布部门: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昆政发〔2001〕5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
发布部门:国家计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计外资〔1994〕651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利用外资规模迅速扩大,有力
论文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湖北;现状;对策.??论文摘要: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湖北凭借独特的地理优势和资源环境,已经成为中部地区对外直接投资最具吸引力的省份。先阐述湖北外商直接投资的现状和特
1.对长三角地区投资增势不减;投资区域由南向北逐步扩展。由于东南沿海地区具有优越的区位优势、比较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先行改革开放积累的经验,所以外商在我国的投资也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闽南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资料显示,近年来,外商对以上海为龙
事项名称外商独资企业设立许可事项编码FZ01WM-XK-0001事项类别行政许可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办事程序1、申请:申请人登录《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网上审批服务平台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