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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的好处和坏处

来源:网络

一、公司法人的好处和坏处

公司法人的好处是,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法人的坏处是,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在公司担责后,可以向法定代表人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公司法人过户的流程

公司法人过户的流程如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工商局受理书面资料后,会在一段时间后通知法人或者其他人来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5、领取营业执照后,办理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税务登记证,最后到到基本户开户行去办理银行变更信息即可完成企业法人变更。

《公司法》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司法人享有人格权吗

公司法人享有人格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为维护其独立法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民事权利。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权利,只要自然人出生、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成立,无须实施任何行为,就当然取得法律保护。

同时,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人格权。因此,公司法人享有人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对于公司法人的好处和坏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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