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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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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

1.为延长不动产使用期限,房主可联合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请求,在确认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冲突情况下应该得到批准,所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价格须低于同类型土地的价格水准;

2.然而,若土地管理部门基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无法批准续期申请,则国家将有权力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至于土地上附着的不动产,政府将按照回收当时其所具有的实际价值给予赔偿;

3.不论是不动产使用时间已经达到70年还是由于突发意外事件如自然灾害导致房产使用年限超限,其70年法定产权均可到期,而此时相关机构可能会采用提供住房实物援助或者货币援助两种方式来对受到影响的居民实施补偿;

4.如果产生的事故符合条件的居民有意愿并能够接受上述两种援助方式,原住房及土地所有权即自动终止,接受该安置方案的居民意味着他们主动放弃了房屋的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什么所有

所谓70年普通商品房产权,不是指房屋权属年限,而是指建造住宅的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国家规定,城市建设用地属于国家,企业和个人可以有偿使用,获得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的70年年限,从拿到这块土地的那天算起,而所购买的房屋只要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财产。也就是说,土地只能使用,但房屋可以私有.

题外话,房地一体不可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让人民安居乐业,国家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无须履行特殊手续,自动续期.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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