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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么

来源:网络

一、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么

您当然具备此资格办理该项业务。

贷款的主要服务群体为已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且拥有完全民法行为能力的在职员工。

在此基础上,为了确保申请流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申请人必须具有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居民户口或者永久居住权证明;

其次,在提交贷款申请时,您必须保持连续一年(含)以上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状态,对于刚刚入职的职工来说,则应保证连续六个月(含)以上的正常缴存记录;

最后,申请人必须实际参与到拆迁安置房的实施过程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吗

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可以,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所以和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如果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进行过户。安置房过户一般有时间限制。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一般不满5年不能过户。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权的区别

安置房被称为不完全产权房,就是指的它有完全的房屋权,但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商品房就是完全产权房,也就是既具备完全的房屋权,又具备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2、质量上的区别

商品房的质量一般会比安置房好。

3、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买到的是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4、土地性质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么”,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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