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房产

民法典无权转租他人房屋是否有权收取房租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无权转租他人房屋是否有权收取房租

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无权转租房屋的,也没有权收取租金,只有出租人有权收取房屋的租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次承租人代位求偿权】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时怎么审查二房东的资格通常上,租房时要确定对方是真正的房东的话,可以查看对方出具的房地产权证以及身份证原件。

若是遇到二房东的话,可以查看对方以下的证件材料:

1、租赁合同;

2、房地产权证书;

3、身份证件。

相比于原房东,确认二房东的主体资格时,还要查看对方的租赁合同。

并且,对方若是有相应的主体资格,就会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有转租权。

如果对方没有转租权,比如原房东明确约定不能转租,或是双方对此并无约定的,那么,承租人要坚持租房的,可以找原房东、二房东三人一起协商。

审查了二房东的主体资格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明确以下的内容:

1、房屋租赁期限、租金金额以及支付方式;

2、房屋内设备,租赁期限水、电、媒、有线电视、电话以及物业维修基金等的费用承担;

3、房屋内设备损害,以及房屋即附属物损坏的维修义务;

4、违约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所以承租人在没有转租房屋的资格时,也不具有收取租金的资格,只有出租人能收取房屋租金。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