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房产

只因“多”了一倍面积 房屋交易受限制

来源:网络

蔡女士看中了赵女士一套130多平方米的房屋,想买下,可是该房的产证上,建筑面积却只有60.2平方米。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双方为这多出来的70平方米发生争议。近日,杨浦区法院对蔡女士诉赵女士房屋买卖合同案作出判决,由于该房有违章建筑,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终止双方的房屋转让协议书,赵女士返还定金5万元。

[买房人:房证不符要解约]

2007年10月26日,杨浦区法院收到蔡女士的诉状。诉称:2007年5月30日,蔡女士在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本市杨浦区鞍山五村某号20.21室,看到该房楼上楼下共有130多平方米,而售价却只有73万,便决定买下。第二天,双方到中介公司签约时,房主赵女士出示的产证中该房登记面积只有60.2平方米,赵女士称楼上是自己搭建,并答应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前将楼上的面积与蔡女士另签一份协议,并承诺搭建的部分不会被拆除,否则赔偿损失。由于自己对上海的法律法规并不熟悉,基于对中介和赵女士的信任,蔡女士就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书》,约定以73万的价格购买该房,为表示自己的诚意,蔡女士还支付了定金5万元。可是,6月1日,赵女士却又不愿意就楼上搭建的部分另行达成协议,致双方未能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为此,要求终止《房屋转让协议书》,赵女士返还定金5万元。

[卖房人:对方违约不退定金]

法庭上,赵女士对蔡女士提供的证据不愿发表意见,并表示应以合同约定为准,蔡女士终止合同违约在先,所以不同意返还定金。

[法院:违章致交易不成应解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附有违法建筑并结构相连的房屋,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转移、抵押登记。本案中的房屋有赵女士自行搭建部分,依法不能办理房地产交易转移登记,双方因此发生争议,现买房人蔡女士要求终止合同,并不属于违约行为,故法院支持她的诉讼请求。遂判决:终止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书》;赵女士返还蔡女士定金50,000元。

[法条链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制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42条第3款规定:“附有违法建筑并结构相连的房屋,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转移、抵押登记。”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