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房产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效力问题

来源:网络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书】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二手商品房的买卖相对来说产权关系清晰,只要卖方取得房屋产权证,房屋未设定抵押,没有债权债务纠纷,共有人同意出售,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方意思表示真实,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合同。但在实践过程当中二手商品房的买卖远没有这么简单,可以说相当复杂,实践过程当中经常遇到下列几种情况的二手房买卖:

一是卖方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次性交清了房款,卖方入住或未入住,但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办理完毕。

二是卖方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银行贷款交清了房款,卖方入住或未入住,但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尚未办理完毕;

三是卖方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银行贷款交清了房款,卖方入住或未入住,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已办理完毕,但卖方未还清贷款,产权证质押在开发商处或银行设定抵押登记。

四是法院执行或拍卖的房屋,产权尚未落实到权利人名下,权利人欲将其出售。

上面所列的四种情况,如果买方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笔者认为,上述四种情况买卖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应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应按无效合同的方式来处理。理由是按照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上述四种情况,卖方房屋都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或权属有争议的(质押或抵押),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买卖双方的行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应认定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这是没有疑问的,也是没有争议的。

【法条链接】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