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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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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知道,有时候在购买东西的时候,买了之后会后悔不想买,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随着房产商越来越多,人们也有了很多选择的范围,对于眼花缭乱的商品总有犹豫的时候。那么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大多数人特别关心的购房问题,下面若悠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

关于签订合同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就是说,签订房产合同以后,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必须严格履行房产合同的约定。

按照法律规定,只有解除房产合同以后,开发商交付房屋和购房者支付价款的义务才予以免除。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除非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签订房产合同后,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购房者不想买了,则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买方房产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那么,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承担哪些违约责任?房产违约怎么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合同可以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因此,如果房产合同中对相应的违约责任作出了规定,比如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那么购房者就必须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拒绝按照房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开发商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会予以强制执行。

如果房产合同没有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那么在开发商起诉以后,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购房交易的时候,只有解除房产合同以后,开发商交付房屋和购房者支付价款的义务才予以免除。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若悠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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