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房产

男子买房后房价大涨,卖家可以反悔吗

来源:网络

卖房不久房价上涨,给卖房子的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卖房的人可以要补偿吗?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男子买房后房价大涨,卖家可以反悔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卖家违约:签合同时酒喝高了

为了买房,在一线城市拼搏多年的张惠这几天夜不能寐。张惠于4月签订了深圳坂田一套房屋的买卖合同,并支付了25万元定金,到5月却被卖家“放鸽子”。卖家违约的理由很无厘头:签合同时自己酒喝多了。

但张惠随后发现,该卖家其实将这套房屋加价30%在其他中介挂盘出售。

与卖家协商无果之后,张惠只能寻求法律途径。但即便胜诉,张惠也只能获得房产成交价20%的违约金,远远抵不上这段时间的房价涨幅。

自“3·30”新政以来,深圳许多片区房价暴涨30%至50%,二手房卖家违约、反价的案例比比皆是。目前,被卖家违约的购房者组成了一个近150人的维权联盟,且每天以3至5人的速度在增加。

买家连续两次“中招”

买房原本是件喜庆事,但在深圳,许多购房者却为此烦恼不已。有人连续两次被卖家违约;有人原本有房,却为了换房陷入了“无家可归”的困境。高女士就曾连续两次“中招”。

由于家庭人员增多,高女士今年看中前海片区一套137平方米的房屋,今年1月与卖家签订了购房合同,总价510万,并支付了25万元定金。

为了购买此房产,高女士低价将自己唯一住房出售,并在亲朋好友的资助下才凑齐首付。

原本高女士与卖家约定3月30日到银行办理资金监管,但由于前海概念,该楼盘一下子涨到710万,卖家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诿,甚至玩消失。

“在多次催告均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卖家直接表示不卖了。”高女士告诉记者。

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卖家违约需要支付双倍定金或房屋成交价的20%作为赔偿金,而这位卖家却只愿意支付3个月的定金利息,甚至扬言“不怕告,官司耗个两三年,房价涨到你更买不起房”。

事实确实如此。在“3·30”新政的刺激下,高女士先前卖出的房子已经涨了近100万元。由于担心房价继续上涨,高女士决定赶紧另寻其他房源,在同片区签订了另一套139平方米的房屋,总价550万。为了避免再次遭遇违约,高女士支付了定金35万,以提高违约成本,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

“卖家签合同时隐瞒了没有办房产证,签完合同后才说办证要等一个多月。结果等房产证出来,这套房子总价涨了100万,卖家又后悔了。”高女士无奈地说。

更离谱的是,这位卖家是个炒房客,卖给高女士的房源是借其妹妹的名义。房价暴涨后,这位卖家以其妹妹不同意履行合同为由,要求加价50万。

高女士不同意加价,卖家倒打一耙:搬出妹妹,以姐姐私下交易为由,要求起诉合同无效,不予赔偿。

“仅仅两个月时间,我就已经遭遇了两次违约,当初一家六口四居的预算如今只能买个两居,一家人茶饭不思,欲哭无泪。”高女士向本报记者说,她已经聘请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烦恼的不只高女士。乐乐在3月19日签订了一套前海片区55平方米的房屋,总价223万。她的银行贷款承诺书都已出来,卖家却在4月30日通知不卖了。“卖家跟我签订了协议后,又在其他中介挂盘卖,标价275万。”乐乐告诉记者,这位卖家一开始要求她加价,后来干脆说不卖了。

目前,乐乐已经向法院申请查封上述房源,希望法院能够判决卖家强制过户。法院已经在5月底执行查封。

卖家违约成本太低

房价上涨带来可观收益

被卖家违约的购房者仍在继续增加,深圳的二手房买家维权群不时加入新成员,大家在群里分享维权信息,相互打气,相互安慰。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易玉成律师告诉记者,自4月底以来,律所接到的以卖家违约为主的房屋纠纷案件数量激增,比往年增加了10倍以上。

“卖家违约的根本原因在于违约成本低,房价上涨的幅度已经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易玉成说。

按照目前较为普遍的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只是预付定金的2倍或房屋成交价的20%,在房价暴涨30%以上的情况下,即便违约,卖家依然有利可图。

从去年“9·30”政策出台至今,深圳全市新房价格上涨了近30%,一些片区如龙华、前海、后海涨幅更是高达50%。

黎小姐今年4月初签订了一套位于龙华区的51平方米小两房,交易总价150万,目前已经涨到210万。卖家看着房价在涨,就迟迟不肯赎楼,一直拖到5月底才说不卖。

“我问卖家加多少价可以卖,他就是不卖。”黎小姐无奈地说。

目前,黎小姐已经诉诸法律途径。但若是按照房屋交易总价的20%计算,她只能获得30万的赔偿金,而这套房屋已经涨了60万。

业内认为,国人缺乏契约精神,在利益面前,一些人更愿意选择违约。“卖家违约成为深圳楼市的普遍情况,他们第一次以某个价格出售房屋后,往往又会将房屋挂到其他中介出售,如有买家愿意出更高的价格,高到可以覆盖违约金并有盈余,他们就会选择违约,且违约底气十足。”谢建奎说。

易玉成透露,他们正在研究新的赔偿方案,尝试帮助买家以超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向违约方索赔,主要是房价的涨幅部分。

不过,对于这些违约,大多数买家的第一愿望并非赔钱,而是希望能够按照原合同交易。易玉成说,他们律师过往有“强制过户”的成功案例。他还提醒,买家不要害怕买二手房,只要在签约时提高违约成本,预先防范,便可降低卖家违约概率。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接触到的多位买家表示,他们的卖家都是投资客,名下有多套房产。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