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房产

为什么存在行政诉讼立案难之制度社会文化

来源:网络

【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立案难之制度社会文化成因

形形色色的立案难之表现,体现的则是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的消极。不可否认,在立案难的个案中,可能有立案庭法官个人素质、情绪、修养原因,致使法官个人刁难立案者现象。但更多的则是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的内心排斥与恐惧原因。如果不对这些制度性、社会性、文化观念性原因梳理清楚,就不可能探寻破解之道。

具体如下:

1.司法不独立是其制度性原因所在。

司法独立的制度价值,作为法律人的共有知识,似乎已经没有必要再过多阐述。古今中外的法学家无不呼吁司法独立,当前中国法院制度设计方面,虽在法律文本方面,亦极力倡导司法独立,法院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和其他团体干预。但实际操作中,司法不独立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重大制度缺失。

尤其是地方人民法院的人、财、物诸方面都依赖于本地同级政府,在审理当地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时会受到行政干预,法院难免存有顾虑。而城市房屋拆迁与农村土地征收等行政诉讼案件中,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的特殊利益关系,致使地方政府大力干预司法的积极性不容小觑!

2.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同样根深蒂固。

行政诉讼二十年,这一观念得到一定程度冲击。但是如果忽视“官本位”思想的流毒,则绝不可能真正理解中国社会。各种形式的“青天”现象,依然在民众中根深蒂固。某些切身利益得到维护,百姓不是把自己当作公民维权的胜利,而是当作“青天”的公正,常见诸报端的各种跪谢仍然时时提醒我们法治之途,何其漫漫?

3.某些行政机关异化成“黑恶势力”

部分行政机关、部分行政机关人员,丧失了“公仆”本色,在权、钱面前异化为漠视法律的官僚。其比例不高,但影响极坏,败坏的则是整个行政机关形象。其典型特征为:贪腐集团化组织化、不法行径公开与半公开化。集团化与组织化的贪腐分子,人数众多,以致法不责众,气焰甚是嚣张;不法行径公开与半公开化,致使法律颜面扫地,潜规则上升为规则;行政相对人要么不敢诉诸法律途径,要么无力诉诸法律途径,以至于:要么形成忍气吞声,要么公然暴力抗法、挑战法律权威。于是形成或和谐表面下的危机四伏,或秩序遭至破坏,规则无存。

如果说,司法不独立,影响的是行政诉讼的最终公正审判权;官本位思想,影响的是民众提起行政诉讼的意愿;那么某些行政机关的异化,则表现为民众不敢起诉或无处诉讼。以上种种均直接或间接造成法官个人信仰法律的异化、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异化,损害的不仅仅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造成了法律权威的丧失与法治信心的丧失。

综上,本文主要探讨了行政诉讼立案环节的内在价值,以及当前中国行政诉讼立案难之现实表现,粗略分析了立案难的成因。希望引起法律人的重视与民众的讨论,以期为中国整个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作出贡献。

显示全部
名人名言排行
若悠最新标签
有哪些 合同 交通事故 离婚 养老金 多少钱 方法 标准 财产 社保 公司 有什么 减肥 多久 工伤 条件 是怎样 吃什么 债务 宝宝 治疗 孩子 规定 广告语 工资 原因 协议 夫妻 功效 民法典 流程 做法 宣传语 一个月 食物 怎么处理 养生 孕妇 纠纷 取保候审 运动 基数 医保 离婚后 时间 劳动合同 责任 赔偿 员工 症状 抚养费 如何处理 法院 女性 个人 女人 怀孕 老人 有效 口号